记者昨日从市两拆办了解到,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清查认定“清零”行动,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明确时限要求进行违法建筑申报自查自清,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据悉,此次清查按照“分级负责、纪律监督、个人主责”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明确了自查和拆除的时限要求。单位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于9月10日前上报市两拆办,9月15日前市两拆办汇总报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个人自查情况必须在本人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逐级审查后,9月10日前报市两拆办备案。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自查的同时,自行拆除存在的违法建设,拆除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
举报内容为市域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及违章搭建,含各类违法占地及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建设项目,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城中村村民自建住宅的违法加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城镇道路两侧、单位院落、小区内公共区域及建筑物屋顶的违章搭建,违反市政、交通、农林、水务、环保、文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章建筑。
投诉方式:1.电话举报:市城管局投诉电话029-12342.;2.电子邮件举报:市城管局邮箱liangchaiban@163.com;3.信件举报: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3号楼三楼(市城市管理局)。(蒋 黛)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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