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开展《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宣传活动 3次违规吊销养犬证 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2018-08-14 17:17:24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根据规定:对于犬主人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热逐年升温,犬类给主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扰民、伤人等问题随之而来。13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在钟楼广场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内容。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划区域限制养犬范围、限养犬只数量、重点限养区内禁养犬品种和标准、养犬登记和年检制度、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职责、从事犬类经营活动应当办理的手续以及其他有关告知性事项和要求等养犬常识。此外,记者还获悉,西安警方将在下一步整治工作中,围绕重点、疑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的刚性。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根据规定:对于犬主人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名单将一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目前,我市已有8人因连续三次出现违规养犬行为被吊销养犬登记证。

  活动现场,家住西关的市民孙女士说:“我本身特别怕狗,尤其是不拴绳子在小区乱跑的大型犬,这些缺乏管控的犬只,严重影响了我晨练出行等。”这一次宣传限制养犬的条例她非常赞成,希望警方持续加强宣传执法力度。(樊 华刘潇楠)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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