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临汾市长被约谈 生态环境部称 临汾监测站成犯罪分子自由出入场所

2018-08-07 15:17:27  来源:法制网  


[摘要]8月6日,生态环境部与山西省政府一起在生态环境部的一间会议室内里仍然约谈了临汾市市长刘予强。主持约谈的国家环保督察办副主任刘长根指出,约谈临汾市的原因是,这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性质极其恶劣。...

  尽管山西省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已经宣判,8月6日,生态环境部与山西省政府一起在生态环境部的一间会议室内里仍然约谈了临汾市市长刘予强。主持约谈的国家环保督察办副主任刘长根指出,约谈临汾市的原因是,这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性质极其恶劣。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刘予强第二次出现在生态环境部的约谈会上。上一次是,2017年1月19日。

  约谈会上,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透露了案件的一些细节。据介绍,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被干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

涉案人员有博士有初中生

  环境监测数据如果有假将直接影响决策,影响环境治理。这在环境监管业内应该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山西省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却置此于不顾,竟然授意其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行为。

  刘长根说,2018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组织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在查实有关情况后,生态环境部直接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

  同年4月11日,公安部将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山西省公安部门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交检察部门起诉。

  据刘长根介绍,经调查发现,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他说,2018年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其中,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其余11人分别处以拘役4至6个月,缓刑8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处罚。

  2017年1月19日,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问题,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被原环保部约谈,原环保部同步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生态环境部指出,这次约谈后,临汾市做了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临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实干,而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张京麒透露了案件中的一些细节。他说,监测数据造假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临汾市仍未引起重视。“16名涉案人员有博士生也是初中生。”张京麒认为,临汾市涉案的16名人员都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没有正确认识,特别是涉案的市环保局办公室原主任张烨竟然认为干扰监测仅仅属于违规,不知道自己犯罪。

临汾市政府工作严重失察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发临汾市环保局,为何约谈临汾市政府?刘长根和张京麒表示,主要原因是,临汾市政府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严重失察。

  刘长根指出,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并公开通报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案件影响恶劣。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山西省与各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要求。

  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张京麒说,这说明临汾市仍未落实职责,仍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严重缺失。

  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被约谈后,临汾市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上收之前就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生态环境部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并通过更加有力的举措消化历史数据问题,应是临汾市整改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的客观需要。但是,临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对过去存在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未汲取教训,对可能出现的干预监测数据行为没有进行警示,导致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再次发生,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制止。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发生在西安案件后,且涉及人员多达16人。生态环境部认为,这说明临汾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宣传教育严重缺位,不仅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严重失察,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监测数据造假4起案件涉刑

  从西安发生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到目前,全国已经有4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第二起是临汾案件,其他两起是,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及湖北省黄冈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

  为遏制这类案件的频繁发生,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构建责任体系,细化干预情形,强化责任追究。

  在今天的约谈会上,刘长根指出,临汾市曾经是全国污染最重的城市,尽管今年前几个月,临汾市的大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临汾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临汾市的污染绝对值在169个城市中仍然很高。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更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要“以案为鉴”,要拿出“伤筋动骨”的决心治理污染。刘长根透露,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还是专项督察,山西省都是重点。

  “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刘长根指出,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生态环境部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刘予强则在对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做出检讨的同时坦陈,临汾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承诺,临汾市将完善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郄建荣)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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