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国际禁毒日专项活动

2018-06-29 15:32:09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西安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直播、邀请百余群众参加旁听、开庭进校园、进广场等宣传形式,突显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

  为落实省高院工作部署,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西安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直播、邀请百余群众参加旁听、开庭进校园、进广场等宣传形式,将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审判活动鲜活地呈现到公众面前,通过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突显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

  市中级法院

  6月25日上午,市中院集中公开宣判了三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全程对宣判过程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其中宣判的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等五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仅查获在案的毒品就达20余公斤,扣押毒资20余万,系我市近年来查获毒品数量最多的特大贩运毒案件。本案在审理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为首的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均依法判处死刑。一案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不仅彰显了西安中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还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充分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2018年国际禁毒日将主题设为“抵制毒品,参与禁毒”,在此,全市两级法院继续号召全民参与禁毒,与司法机关一同打赢禁毒战争,努力达到宣判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让毒品在我们幸福健康的生活里在和谐稳定的社会中彻底绝迹。

  新城区法院

  6月25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活动,强化禁毒法治宣传,新城法院依法对两起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经审理查明,案件一:2017年5月,被告人达某、代某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从西双版纳将2粒毒品疑似物运送至西安,警方从中检测出海洛因成分,第一被告代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第二被告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案件二:2016年3月,被告人张某伙同赵某(另案处理)从昆明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运送37包毒品至西安。警方查获毒品净重共计219.1372克,被告张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新城法院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和遏止毒品犯罪的同时,强化禁毒法治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力求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优良营商环境的形成做好法治护航。

  未央区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震慑和打击毒品犯罪,充分展示未央法院将禁毒战争推向纵深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努力营造全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社会氛围,日前,未央法院在盛龙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被告人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人体藏毒的方式乘坐飞机从云南昆明前往西安。飞机到达咸阳机场后,民警在机舱内将被告人丁某抓获。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被告人丁某将69粒毒品海洛因全部排出,共计净重353.7克。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八万元。

  宣判结束后,未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表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此次公开宣判大会,既是未央法院充分运用刑罚武器、坚决遏制毒情蔓延的集中展示,也是向毒品违法犯罪重拳出击、重点整治的誓师大会。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严厉惩处的态度,坚决打赢禁毒行动这场攻坚战、歼灭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碑林区法院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毒品危害、共同抵制毒品、共同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6月25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碑林区法院先后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及被告人董某贩卖毒品两案,同时举办了以禁毒宣传为主题的2018年度第四次“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及西安医学院师生共计百余人参加了开放日活动并旁听了案件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在万寿路一零一街坊向吸毒人员温某贩卖一小包毒品并收取了300元现金,“交易”完成后,张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一小包广告纸包装的白色粉末,经鉴定净重0.4665g,检出海洛因成分。法官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董某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家中,分别向吸毒人员梁某、屈某、贾某贩卖毒品海洛因。民警根据吸毒人员屈某提供的线索,将董某抓获。当场从董某上衣口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袋(净重19.3199克,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其中海洛因含量为37.3%),从床头柜抽屉内查获1包透明塑料自封袋的白色晶状物品(净重2.3635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及1台电子秤、半卷锡纸、30个透明自封袋等。此案将择日宣判。

  莲湖区法院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莲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人体藏毒运毒案,五名被告人被控运输毒品罪。

  公诉人指控,2017年8月,家住云南的被告人彭某欲将手中一批毒品卖出,遂联系上四川籍被告人刘某,与其一同寻找买家并许诺好处。刘某在网上招募到广东籍被告人姚某,并联系到远在四川的被告人谭某,合谋欺骗彭某将毒品运至西安,由谭某假扮西安买家前往接机。在云南某酒店,姚某吞塞了47粒毒品胶囊,其间,彭某要求刘某拍摄姚某吞服毒品的视频,并发送给他。随后,姚某、彭某一前一后飞往西安。刘某将剩余16粒毒品胶囊吞入体内后,也飞往西安。与此同时,被告人谭某联系另一被告人李某驾车从四川达州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先后接到被告人刘某、姚某,并入住未央区某酒店。刘某、姚某在酒店分别排出毒品16粒和34粒。

  公安民警发现昆明飞往西安的乘客彭某有运输毒品嫌疑,航班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民警依法盘查,在彭某的手机中发现了姚某的身份证件照片及其吞服毒品视频。根据线索,民警在未央区某酒店抓获了被告人刘某、姚某、谭某、李某,当场搜查出50粒毒品。姚某在被抓之后又排出毒品13粒。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毒品总净重340.1653克,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经过数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编辑: 大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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